

1月12日,郴州市中心城區水環境綜合治理PPP項目資格預審招標公告發布,項目涉及排水系統提質增效工程和智慧水務工程、污水處理廠(總規模10萬噸/天)以及配套管網,項目總投資超45億元。
01.
項目基本情況
擬建地點:湖南省郴州市。
02.
項目建設規模及建設內容
本項目主要包括新建加存量。其中,新建部分包括:排水系統提質增效工程和智慧水務工程;存量部分主要為郴州市第二、第四污水處理廠(總規模10萬噸/天)以及配套管網。
據悉,郴州市中心城區水環境綜合治理PPP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第一和第四污水處理廠片區排水系統提質增效工程、第二污水處理廠片區排水系統提質增效工程、愛蓮湖水質提升及岸線優化工程、智慧水務工程等。
03.
項目總投資
本項目總投資:454474.55萬元。其中,新建部分總投資為403479.03萬元,存量部分50995.52萬元(含稅)。
根據項目實施方案,新建項目總投資為403479.03萬元,項目最終新建實際投資均以經財評審計后確定的項目竣工決算為準,其投資計價原則按照郴州市審計部門和財評中心的相關規定執行。
根據項目資產評估報告,存量部分價值為50995.52萬元(含稅)。
合作期限:本項目合作期限擬定為30年,其中新建部分建設期3年,運營期27年;存量部分運營期30年。
合作期擬以《PPP項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第三十個周年期滿之日止。
項目資本金比例及金額:項目資本金占項目總投資的20%,金額為9.09億元。
股權結構:政府方占股1%;社會資本方占股99%。
運作方式:本項目新建部分采用“設計-建設-融資-運營-移交”(DBFOT)模式實施,存量第四污水處理廠部分采用“改建-運營-移交(ROT)”模式實施,存量第二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部分采用“轉讓-運營-移交(TOT)”模式實施,本項目新建部分(含第四污水處理廠改擴建)的設計施工運營由中標的社會資本方負責,合作期滿后項目資產及相關權利無償移交給政府方。
項目回報機制:本項目的回報機制為:“可行性缺口補助”。項目中,其使用者付費收入主要包括政府向本項目中污水處理廠服務范圍內的企業和居民收取的污水處理費,不足部分由政府向項目公司支付相應補助,包括:可用性服務費、污水處理運維服務費、管網設施運維服務費以及智慧水務設施運維服務費。
文章來源:郴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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